精神官能症手札(一)自殘

朵拉
3 min readMar 22, 2020

不知道會自殘的大家都是什麼契機開始的?記得我小的時候,有一次在桌上看到水果刀,莫名地一股衝動,就將它拿起,往手上劃了一下,之後也發生用尺往手臂上刮、拿釘書機釘自己的手指等等行為。

但是到小學六年級,隨身攜帶數支美工刀往自己身上各處割的時候,我都不知道這個行為叫做自殘,直到班導師發現。

記得那時候開始覺得呼吸不到空氣,在學校午休不喜歡趴著睡、睡覺棉被不能蓋到鼻子,覺得會窒息。只能藉由自殘讓自己「覺得」可以好好呼吸、可以大口大口的吸氣。

於是走上了這條不歸路。中間曾經恍然大悟,不想傷害自己,停止了好常一段時間,直到上了研究所後壓力太大才又走回這條不歸路,順便被醫生判定為強迫症。

醫生常說,自殘治標不治本、自殘不能解決你的問題,你認為的無法呼吸,其實是你的焦慮、恐慌讓你「覺得」自己不能呼吸。我告訴醫生,我都了解,但我就是阻止不了自己,不做好像就真的沒辦法呼吸一樣,醫生層建議我要不要隔著衣服割、甚至建議我可以用橡皮筋彈。他還問我,「你不覺得有傷口很醜嗎?」、「你有男朋友嗎?他不介意嗎?」,我比較想問,那我的痛苦呢?有人介意了嗎?

很多人可能會無法理解為什麼要往自己身上割,甚至想說,割那一點傷口怎麼不直接去死?也有很多人直覺地認為,只有拿刀割自己才是自殘,但其實咬手指、搔癢、扯頭髮等等都算是自殘行為裡的一種。

有些人像我一樣,覺得自殘的瞬間可以變得平靜、可以好好呼吸,有些人覺得自殘讓自己感覺是真正活著。有些時候自殘是一種attention-getting,讓周圍的人知道那個人有多痛苦。當然也有人只是為了好玩,在同儕、身旁人的影響下跟著做出同樣舉動,這在青少年中較常發生。

例如我小學的時候,無意地帶起了「高年級自殘風潮」,有些人學我拿刀往自己身上割,甚至有人拿起紅筆,也想有模有樣地在手上畫上一條一條紅線。學校知道後,命令所有高年級學生一班一班帶隊到保健室檢查,而我在班導師的保護下另外接受輔導。

對我而言,自殘除了可以呼吸、可以有意無意地告訴自己和旁人我有多痛苦之外,最重要的是「自我檢討」與「自我厭惡」,簡單來說,就是懲罰自己的一種行為。好比說我覺得自己今天做錯了事,就算只是因為吃了宵夜、因為今天狀態不好無法讀書,我就會割自己,於以懲罰,好像見血了,留下了傷口,我的罪惡感就能輕一點一樣。

可是自殘有一個很大的後遺症,很多精神官能症的患者都有記憶力不好的症狀,常常回診時醫生問最近過得如何、心情如何,我都說不記得了,是真的不記得了。 只有到看見鏡子裡的自己,衣服底下、手腕上一條條的傷口時,才會因為flash-back效應,想起自己有多痛苦。

最後我想套用詩人宋尚緯在《有些人要求我》一詩裡的一句話做結尾。

「你把自己的不堪/都放在大家的面前/誰還會愛你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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朵拉

生不對、死不起。一個留學生BPD患者的日記。我有精神疾病,我追星、我參加社會運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