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也曾罹患一種疾病,你有沒有思考過,這場病為你的生活帶來了什麼,又從你的生活剝奪走了什麼呢?
我已經連續好幾天都躺在床上不動,當一灘爛泥了,怎麼辦⋯⋯⋯
諮商師「要不要休息一段時間?」
我「我每天都在休息啊(沒寫論文的意思)」
諮商師「心裡沒在休息,那不叫休息。」
躺在床上的這幾天,我一直在思考「沒有力氣、慾望、活力」是我的錯嗎?精神疾病從我的生活中帶走了快樂、帶走了生氣、帶走了食慾,有時卻又給我過多的食慾,讓我在暴食後嘔吐;它讓我了無生氣的躺著,面對著他人的問題「你今天做了什麼?」,我常常不知道怎麼回答。「什麼都沒做」,其實也不是什麼都沒做,而是沒有做「有價值」的事而已,可是他人可以理解我的感受和想法嗎?應該不行吧,所以我選擇了最簡單的回答「我什麼都沒做。」
除了快樂以外,精神疾病還從我的生活中帶走了什麼?我想了想,是「信任」與「自信」。它帶走了信任,並同時給予我非常大量的擔憂、害怕與不安。我時常一個人暗暗發抖,我害怕、害怕他人離開、害怕新的事物出現,我甚至害怕自己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。不管是解離、是靠藥物維持情緒、基本睡眠等等,都讓我自知我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、自己的身體,是我不夠努力嗎?如果我再努力一些,是不是可以不用吃藥、是不是能清楚分辨夢與現實、如果我夠優秀、夠努力,是不是就不會生病了?這些疑問都出自於不夠「自信」,甚至導致「自我厭惡」的惡性循環。
「當我試著使自己的生活從持續不斷壓迫它的各種環境中解脫出來,我就立刻被其他同等數量的環境包圍,就好像造物主的神秘之網無可挽回地和我過不去。
我用力拉開勒住我脖子的一隻手,當我想把陌生人的手從脖子上拉開時,我看見我自己的手被脖子上的套索套住,我小心翼翼地解開套索,它套住我的雙手,我幾乎要把自己勒死。」
— 《不安之書》
相反地,精神疾病又帶給了我什麼呢?我想是「沒來由的勇氣」。勇氣和自信對我來說是可以分開來的,因為我「已經沒有可以失去的東西了」,因此我有了「勇氣」,我有勇氣為自己與病友發聲,我有勇氣為不公發聲,我有力量與不公對抗,因為我已經沒有東西可以再失去了。
這大概就是為什麼,在我隱藏了十年,隱藏了自己的鬱症之後,卻在確診「人格障礙」後敢coming-out的原因吧,反正沒有可以再失去的了,那我何不用自己的經歷說服他人、我何不把自己的故事寫出來,藉此實踐精神疾病去污名化呢?
這大概是為什麼,我願意、且勇敢地在他國為香港發聲,一起做示威、做運動、做宣傳的關係吧。因為我不怕啊,我只看見不公、看見人權被糟蹋,突然看不見背後老大哥的雙手。
這大概也是為什麼,不是當事人的我,在韓國努力的參加性少數者運動、性工作者非非法化運動吧。「他們沒什麼好丟臉的、他們沒有做錯什麼,就像我一樣。」
我也沒有做錯什麼。
生病不是我的錯,我努力地這樣告訴自己。